第202章 婆媳旧账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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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曾忆乡的眼里,缪珍珍和老妈之间的婆媳关系不是非常融洽,但也没有撕裂到一见面

就对鸡眼儿,至少面子上双方有妥协。

缪珍珍和老妈有过两次最严重的对立。

一次是老妈想要在婆媳之间争夺主导权,故意当着缪珍珍的面在曾忆乡面前说儿媳虐待婆婆,拿剩饭给自己吃。曾忆乡当时没有听信老妈的一面之词,了解清楚事情的原委后,安慰了老妞儿。

他明确告诉老妈,缪珍珍是自己经过慎重选择的生活伴侣,她的品行已经多次经过生活的实例证明,她无愧于是自己的好妻子,也无愧于你的好儿媳,希望老妈不要再为

难小缪。

还有一次是曾忆乡和缪珍珍两口子来到蓉城后要卖掉洪南的房子,以便凑钱在蓉城买房。由于曾忆乡的工作较忙,就全权委托缪珍珍回洪南处理卖房事宜。

结果这件事遭到了老妈的反对,老妈认为缪珍珍的良心太坏了,房子卖了以后我儿子回来住哪里啊?再说这房子是我儿子的,凭什么你来卖啊。她跟儿媳大吵大闹,街坊邻居都知道这事儿。缪珍珍受着委屈,咬着牙把房子卖了。

这件事情对缪珍珍的伤害远超过第一次。第一次的时候,在家庭内部就处理了。可是第二次却闹到大庭广众之中。人是要脸的,老妈这种撒泼般的胡闹让缪珍珍既无奈又寒心。打

那以后,缪珍珍对老妈总体上是敬而远之。

而老妈通过两次和儿媳的争夺也没有取得曾忆乡的强有力支持,渐渐的也就放弃了所谓的主导权。她意识到,在她和儿媳的争夺中,曾忆乡是绝对不会偏向她的。

当两次婆媳争夺战结束以后,曾忆乡总结过原因。总的说来是老妈头脑里没有一个正确的婆媳观念。她的婆媳观念是来自她的婆婆带给她的陈旧的、过时的观念,如婆婆一定要对儿媳掌控,儿媳应该对婆婆俯首听命。

可是这些观念都是违背时代潮流的,必然遭到缪珍珍的强烈反对。试问,如果不是曾忆乡有正确的夫妻观,正确的婆媳观,那现在曾忆乡和缪珍珍还是不是两口子都难说。

那老妈的婆婆又是哪位神仙呢?当然就是曾忆乡的祖母啊。她在曾家是一言九鼎的人,任谁都不能够忤逆她,忤逆她就是对她不敬,必要招致全家人的讨伐。你看,封建余毒害死人啊!

自从曾忆乡和缪珍珍到蓉城生活后,每年仅在寒暑假回一趟老家。见面的机会少了,婆媳之间反而显得热络了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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